规格:
国药准字H19980176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琴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
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8、其它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足癣继发化脓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它浅表局限性感染等。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片: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2、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3、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术前2-6小时服用。
4、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14日。
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1、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2、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3、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4、文献报道该品国外用法和用量为:
(1)慢性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0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3-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4袋,一日1次,或一次3袋,一日2次,1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3袋,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4袋,手术前2-6小时服用。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4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滴于眼睑内,一日3-5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1)盐酸洛美沙星片:白色或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2)盐酸洛美沙星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3)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白色或类白色片。(4)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微苦。(5)盐酸洛美沙星乳膏: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6)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凝胶型基质的无色至微黄色透明黏稠液体。(7)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8)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4、药物过量:逾量的处理:
(1)催吐、洗胃。
(2)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
大鼠和小鼠大剂量服用本品时,会出现流涎、震颤、活动度降低、呼吸困难、阵挛性惊厥直至死亡。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使用。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4、儿童用药: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琴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2、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