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0mg
国药准字H19993695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痛药,具有镇痛、镇静、催眠及安定作用,镇痛作用较一般解热镇痛药强,服药后10分钟出现镇痛作用,并可维持2~5小时。对胃肠道系统引起的钝痛有良好的止痛效果,对外伤等剧痛效果差。对于月经痛也有效,对于失眠、尤其是因疼痛引起的失眠更为适宜,醒后无后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