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0093266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
1、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
2、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及重金属的解毒。
3、降低放化疗的不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
4、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
1、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0.1g)先用5%的碳酸氢钠(pH=8.5)溶液2ml溶解,再扩溶至5%-1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1、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
2、血液系统: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计数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
3、消化系统: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
4、泌尿系统: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即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
5、皮肤: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搔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
6、呼吸系统: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
7、肌肉骨骼: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
8、长期、大量应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
9、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出现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
1、以下患者慎用:
(1)老年患者。
(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
(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硫普罗宁是一种与青霉胺性质相似的含巯基药物,具有保护肝脏组织及细胞的作用。动物试验显示,硫普罗宁能够通过提供巯基,防止四氯化碳、乙硫氨酸、对乙酰氨基酚等造成的肝脏损坏,并对慢性肝损伤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硫普罗宁可以使肝细胞线粒体中ATP酶的活性降低,从而保护肝线粒体结构,改善肝功能。此外,硫普罗宁还可以通过巯基与自由基的可逆结合,消除自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