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4024898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碘化钾片:
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
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1、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
2、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
3、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
4、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不常见。
5、动脉周围炎,类白血病样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
1、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
2、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3、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
4、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
5、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
(2)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碘化钾。
碘化钾片:白色片。
1、一旦获得政府的用药通知,应尽快服用碘化钾。如被告知需重复服用,应在第一次服用24小时后,再服用第二次,不要过早服用。因为甲状腺储存碘的能力有限,多服无益。
2、每日服用超过1次剂量的碘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政府官员将告知需服用碘化钾的天数。
3、应坚持服用碘化钾直至空气或食物中没有放射性碘元素的暴露。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的措施如出现以下症状,请停止服用碘化钾并与医生联系:面部,手或脚部肿大、发热并伴随关节疼痛、皮疹。
4、如出现以下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碘化钾并寻求医疗救护:呼吸、说话或吞咽困难、气短或气喘、唇部、舌头或咽喉肿胀、心律不齐或胸口疼痛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就医或联系中毒控制中心。
5、请将本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本品为补碘药。碘化钾可因剂量不同而对甲状腺功能产生两方面的影响。
(1)防治地方性(单纯性)甲状腺肿时,给予小剂量碘制剂,作为供给碘原料以合成甲状腺素,纠正原来垂体促甲状腺素分泌过多,而使肿大的甲状線缩小。
(2)大剂量碘剂作为抗甲状腺药暂时控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这可能通过抑甲状腺球蛋白水解酶,阻止游离甲状激素释放入血,作用快而强,但不持久。短暂地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连续给药后抑制作用又可消失,导致甲亢症状更剧。故仅用于甲状腺危象,以迅速改善症状,且必须同时配合应用硫脲类药物。
2、大剂量碘剂亦可对抗垂体的促甲状腺素作用,使甲状腺组织缩小变硬及血管减少,以利于手术。此种作用在用药2周达到高峰,故甲亢患者宜于手术前先服一段时间的硫脲类药物,使症状和基础代谢率基本控制后,术前2周开始用药。用药后还可以改善突眼症状,减慢心率,降低代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