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402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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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旦获得政府的用药通知,应尽快服用碘化钾。如被告知需重复服用,应在第一次服用24小时后,再服用第二次,不要过早服用。因为甲状腺储存碘的能力有限,多服无益。
2、每日服用超过1次剂量的碘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政府官员将告知需服用碘化钾的天数。
3、应坚持服用碘化钾直至空气或食物中没有放射性碘元素的暴露。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的措施如出现以下症状,请停止服用碘化钾并与医生联系:面部,手或脚部肿大、发热并伴随关节疼痛、皮疹。
4、如出现以下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碘化钾并寻求医疗救护:呼吸、说话或吞咽困难、气短或气喘、唇部、舌头或咽喉肿胀、心律不齐或胸口疼痛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就医或联系中毒控制中心。
5、请将本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