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8627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
2、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
3、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萘替芬。
盐酸萘替芬溶液: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盐酸萘替芬软膏:为白色软膏。
盐酸萘替芬乳膏: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皮损处有溃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7、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8、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疹。
9、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一新型丙烯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对皮肤真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表皮癣菌属)有杀菌作用,对马拉色菌属、念珠菌属及其他酵母菌具有抑菌作用。对革兰阳性及阴性细菌也具有局部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和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