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原料药
国药准字H34022422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1、本品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
2、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
3、本品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1、肌内注射。一次0.15g-0.25g。本品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片:
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1-2岁,体重10-15kg,每次用量0.1-0.15g。
2、4-6岁,体重16-21kg,每次用量0.15-0.2g。
3、7-9岁,体重22-27kg,每次用量0.2-0.3g。
4、10-12岁,体重28-32kg,每次用量0.3-0.35g。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1、用法:口服。
(1)成人:本品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也无需咀嚼,药物置于舌面,迅速崩解后,借吞咽动作入消化道起效。
(2)对婴幼儿及儿童,首选滴剂、混悬剂、糖浆等适合婴幼儿使用的剂型,以避免因药物未完全崩解就吞咽而发生噎呛的危险。若使用本品,必须先将片剂加少量水使完全溶散后再送服,且在成人监护下确保无噎呛危险的情况下使用。
2、用量: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3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①2-3岁,体重12-14公斤,一次用量0.5片。
②4-6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用量1片。
③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用量1-1.5片。
④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5-2片。
(3)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口服。
1、成人一次2袋,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1-3岁,体重10-15kg,一次0.5袋。
(2)4-9岁,体重16-21kg,一次0.5-1袋。
(2)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1-1.5袋。
(4)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本品服用时,用温开水冲服,振摇混匀。
12岁以下小儿用药:
(1)2-3岁,体重12-14kg,一次用量1/3袋。
(2)4-6岁,体重16-20kg,一次用量1/3-1/2袋。
(3)7-9岁,体重22-26kg,一次用量1/2-1袋。
(4)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用量1袋。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小儿用药剂量按体重每次10-15mg/kg。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1、口服,用量杯量取,用后请洗净量杯。
2、用量:
(1)1-3岁,体重12-15公斤,一次用量3ml。
(2)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
(3)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
3、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5kg,每次5g。
(2)4-6岁,体重16-21kg,每次7.5g。
(3)7-9岁,体重22-27kg,每次10g,
(4)10-12岁,体重28-32kg,每次15g。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隔4-6小时重服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片: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栓:
直肠给药。使用前先洗净手及肛门,从塑壳包装上撕下栓剂1枚从下端将前、后塑片分开,小心拉开,使二塑片分离,取出栓粒,圆锥头部分朝向肛门,轻轻塞入,并用小指将栓粒推入肛门,使栓粒尾端距肛门口约2cm。1-6岁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1-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枚。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口服。成人一次1-2片,12-18岁儿童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3次。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1、1-3岁,体重10-15kg,一次用量4-5ml。
2、4-6岁,体重16-21kg,一次用量6-7ml。
3、7-9岁,体重22-27kg,一次用量7-9ml。
4、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用量9-10ml。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注意:仅使用所附的为本产品专门设计的定量装置(量杯)。请勿使用任何其他定量装置。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1、口服。
2、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ml。
(2)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ml。
(3)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ml。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ml。
3、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
咀嚼后咽下。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用药:一次2-3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儿童用药:
(1)1-3岁,体重10-15kg,一次服用80mg-160mg。
(2)4-6岁,体重16-21kg,一次服用160mg-240mg。
(3)7-9岁,体重22-27kg,一次服用240mg-320mg。
(4)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服用320mg。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1、成人用药: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药:
(1)1-2岁,体重10-15kg,一次服用1-1.5ml。
(2)3-6岁,体重16-20kg,一次服用1.5-2ml。
(3)7-9岁,体重22-27kg,一次服用2-3ml。
(4)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服用3-3.5ml。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3、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制剂在上市后监测期间还报告了如下不良反应(其发生率不详):腹泻、腹痛、肝酶升高、红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值)降低、INR升高和低血压(过敏反应的一种症状)。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如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
1、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管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冶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岀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略带黏稠的澄明液体。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片:白色片。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白色颗粒;味酸甜;加温开水后有二氧化碳气泡发生。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粉红色片剂,在口中与唾液可迅速崩解,应无砂砾感。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胶囊: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类白色至微黄色颗粒;有香味。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红色混悬液,味甜,水果香味。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淡黄色的半透明半固体凝胶。
对乙酰氨基酚片:白色片。
对乙酰氨基酚栓: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薄膜衣片或薄膜衣异型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红色混悬液体,味甜、水果香味。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着色片。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着色的澄清液体。
1、严重肝损伤:超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故本品用量应严格按说明书应用;长期用药应定时检查肝生化指标。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g。
2、过敏体质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4、N-乙酰半胱氨酸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
5、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2)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7、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8、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9、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10、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11、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12、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13、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14、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5、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PGE1的合成和释放,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1、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