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45g
国药准字H20041320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1、不能耐受口服治疗时,本品作为利福平口服制剂的替代。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结核病,包括初治、进展期的、慢性的及耐药病例。
2、其他感染:本品与其它抗生素联合用于治疗军团菌属及重症葡萄球菌感染。
1、用法:本品仅供静脉滴注,须即配即用。输液配制方法:将10ml注射用水加入利福平管制注射剂瓶中,振摇待利福平完全溶解之后,加入500毫升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中,输液应在2-3小时内完成。
2、用量:
(1)结核病:
成人:一次10mg/kg,一日一次,一日剂量不超过0.6g。
儿童:一次10-20mg/kg,一日一次,一日剂量不超过0.6g。
(2)其他感染:军团病或重症葡萄球菌感染。
成人剂量:建议一日剂量为0.6g-1.2g,分2-4次给药。
1、消化系统:可出现烧心、上腹不适、厌食、呕吐、恶心、腹泻、胃肠胀气、黄疸。
2、血液系统:高剂量间歇治疗时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但合理的每日督导治疗则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停药后血小板减少及紫癜可恢复。偶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血红蛋白降低的报道。
3、肝脏:本药有肝毒性,多发生在与其他结核药联合使用时,表现为ALT升高、肝肿大,严重时出现黄疸。
4、内分泌系统:可引起月经紊乱。偶有引起肾上腺机能不全的报道。
5、肾脏:可引起BUN和血尿酸升高。偶有溶血、血红蛋白尿、血尿、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小管坏死和肾功不全。这些通常考虑为高度的过敏反应所致,一般多在间歇治疗或者故意、偶然中断每日治疗后的重新用药后出现。当中止用药或者开始合理用药后,这些症状可恢复。
6、皮肤:皮肤反应一般轻微且为自限性,包括皮肤发红、瘙痒伴或不伴随皮疹的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多由过敏反应引起,但并不常见。
7、过敏反应:偶有瘙痒、荨麻疹、皮疹、多形红斑、毒性表皮坏死松解、脉管炎。
8、其他:面部及四肢浮肿。间歇治疗还可引起流感样症状,呼吸短促,血压降低,休克。
9、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发热、嗜睡、疲劳、头昏、共济失调、注意力不集中、四肢疼痛、全身麻木等的报道。偶有肌病和精神错乱的报道。
对本品及利福霉素类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本品为暗红色疏松块状物和粉末。
1、本品仅用于静脉滴注,不能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输注时应避免药液外渗。
2、输液应现配现用,配制药液仅限一次使用。
3、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在一起使用,以免发生沉淀,与其他静脉注射药物合并治疗,需通过不同部位注射。
4、利福平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时可能迅速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用。
5、须告知患者利福平可使尿液、唾液、泪液变成浅红色,可使隐形眼镜永久着色。
6、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7、本品主要用于住院病人,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口服治疗的病人,例如手术后的、昏迷的、胃肠道吸收功能损害的病人。
8、利福平可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引起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9、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潴留,因此磺溴酞钠试验应在每日静脉滴注利福平之前进行,以免出现假阳性结果,利福平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服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利福平抑制敏感菌DNA-依赖性的RNA聚合酶活性,特异性地影响细菌的RNA聚合酶活性而对哺乳动物细胞无影响。已证实治疗剂量的利福平对细胞内和细胞外的结核杆菌均具杀灭活性。细菌对利福平的抗药性类似于其它利福霉素类。利福平对生长缓慢和处于静止期的结核杆菌均有杀灭作用。对分离的脑膜炎奈瑟球菌也具有显著的杀菌活性。在对结核杆菌和脑膜炎球菌携带者的治疗中,随时产生的少数抗药菌是治疗的关键。另外,细菌对利福平产生抗药已确定是由于DNA-依赖性的RNA聚合酶经过一步突变引起的,由于抗药性产生迅速,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持续培养阳性,应做药敏试验。利福平对下列微生物的绝大部份菌株表现出抗菌活性:需氧革兰氏阴性菌,胸膜炎奈瑟球菌;其它细菌;结核分枝杆菌。利福平对以下细菌的绝大部份菌株有体外抗菌作用,但是其治疗下述微生物所致感染疾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通过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来证实;需氧革兰氏阳性菌;葡萄球菌(包括对甲氧西林耐药的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需氧革兰氏阳性菌;流感嗜血杆菌其它细菌;麻风分枝杆菌。β-内酰胺酶对利福平的活性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