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5g
国药准字Z20184050
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妇女气血两虚,体弱无力,月经不调。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1、孕妇忌服。
2、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6、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