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5g
国药准字Z20184050
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1、孕妇忌服。
2、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6、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赵晓东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妇产科
对药物的成分有过敏的现象应禁止使用,如果发现药物的性状发生改变时,也要禁止服用。 在服用药物期间患者不可以使用生冷的食物,比如雪糕,更不可以喝酒,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在接受药物的治疗时,应严格的按照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服用。患者在服用药物期间可以多吃一些有助于补充气血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