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0毫升:0.2克)
国药准字H1999910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偶见胃部不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