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g(C3H7O4P 0.125g与C14H18N4O3 25mg)
国药准字H13024232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所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口服。每次1-2粒(每粒含磷霉素0.25g),每日4次,儿童酌减。
1、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本品中TMP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治疗。
3、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4、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3、血液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患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磷霉素250mg,甲氧苄啶50mg。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1、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2、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相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4、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本品的抗菌活性。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每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出现叶酸缺乏症,用药量应酌减。
本品中的磷霉素钙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抑而导致其死亡。本品中的甲氧苄啶(TMP)作用机制为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选择性抑制细菌的二氢叶酸还原酶的活性,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为四氢叶酸,阻止了细菌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的抗菌谱较广,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抗菌谱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和产气肠杆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