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g(C3H7O4P 0.125g与C14H18N4O3 25mg)
国药准字H13024232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1、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2、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相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4、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本品的抗菌活性。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每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出现叶酸缺乏症,用药量应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