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
国药准字H44024189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尚不明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匀染剂O、白凡士林、、二甲基亚砜、轻质液状石蜡、甘油、羟苯乙脂、香精。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所含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某些革兰阳性细菌也有抗菌作用;醋酸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硫酸新霉素为对多种革兰阳性与阴性细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