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100单位
国药准字H11022157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脑梗死、高凝血状态及血栓性脉管炎等外周血管疾病。
静脉滴注。  
1、以预防为目的,用于治疗高凝血状态时,一次100单位(1支),加到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以每分钟45-50滴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一日1次。14天为一个疗程。  
2、以治疗为目的时,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好,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1支)外,以后可每日使用1次,每次用200-300单位(2-3支)加到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进行静脉滴注,7-10天为一个疗程。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差,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1支)外,以后可隔日用200单位(2支)进行静脉滴注,一个疗程仍为7-10天。
1、可发生创面、注射部位、皮肤及黏膜出血。  
2、可引起头痛、头晕或氨基转移酶升高。极少量病人可致过敏反应。
1、有凝血机制障碍、出血倾向患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活动性肺结核空洞及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本品为从长白山白眉蝮蛇蛇毒中提取的蛋白水解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水溶液。
1、本品是一种蛋白酶制剂,有一定的抗原性,临床使用前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1u/ml进行皮试,15分钟观察结果,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为阴性。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2、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患肢胀麻、酸痛、头胀痛、发热感、出汗、多眠等,可自行消失或缓解,不需特殊处理。
3、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血尿或皮下出血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症处理。
4、血小板<80×109/L应停药观察。严重高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以下,才能应用,若舒张压偏高应使用5%葡萄糖溶液作稀释液,而不用0.9%氯化钠注射液。糖尿病患者则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稀释液,而不用5%葡萄糖溶液。
5、两个疗程之间应间隔5-7天。
6、使用时应检查药液有无混浊,沉淀现象,若有上述现象不得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避免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是本品应用的主要对象之一,但安全性尚未见确切报道,临床使用中必须严密观察。
10、药物过量:本品静脉给予药量一次不宜超过300单位。超量使用易引起凝血系统的代谢紊乱,而造成出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