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100单位
国药准字H11022157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是一种蛋白酶制剂,有一定的抗原性,临床使用前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1u/ml进行皮试,15分钟观察结果,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为阴性。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2、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患肢胀麻、酸痛、头胀痛、发热感、出汗、多眠等,可自行消失或缓解,不需特殊处理。
3、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血尿或皮下出血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症处理。
4、血小板<80×109/L应停药观察。严重高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以下,才能应用,若舒张压偏高应使用5%葡萄糖溶液作稀释液,而不用0.9%氯化钠注射液。糖尿病患者则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稀释液,而不用5%葡萄糖溶液。
5、两个疗程之间应间隔5-7天。
6、使用时应检查药液有无混浊,沉淀现象,若有上述现象不得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避免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是本品应用的主要对象之一,但安全性尚未见确切报道,临床使用中必须严密观察。
10、药物过量:本品静脉给予药量一次不宜超过300单位。超量使用易引起凝血系统的代谢紊乱,而造成出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