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0920027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卡铂: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卡铂注射液:
1、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2、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卡铂注射液:
1、血液毒性:骨髓抑制是卡铂剂量限制性毒性。注射后14-24天白细胞和血小板降至最低,一般在35-41天可恢复正常水平。对白细胞低于4000/mm3及血小板低于8万/mm3都应慎用或减量应用。一般体质差、≥65岁的病人和加强化疗的复治病人,产生的骨髓抑制更严重,持续时间更长。卡铂与其它骨髓中毒性药物合用或配合放疗,骨髓抑制会加重。但只要应用合理适当,骨髓抑制是可逆的,不会产生积累影响。据报道,用卡铂治疗的病人出现感染和血红蛋白的并发症分别占4%和6%。血红蛋白正常的病人,治疗后71%的病人出现血红蛋白低于11g/dl的贫血,贫血发生率随卡铂用量的增加而提高。
2、胃肠毒性:用卡铂治疗后约15%的病人出现恶心,65%出现呕吐。其中有三分之一病人呕吐严重,恶心和呕吐通常在治疗后24小时消失。止吐剂能有效地预防治疗卡铂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和食欲不振也有报道。
2、肾毒性:一般卡铂的肾毒性无剂量依赖性。约15%的病人BUN或血浆肌酸酐水平提高;25%的病人肌酸酐廓清率下降到60ml/min以下;肾功能损伤者,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提高。当肾功能衰竭时,无论水化是否能阻止肾毒性,应先降低卡铂用量或停药。
3、过敏反应:据报道,约2%的病人给药后几分钟即出现皮疹。无其它明显原因引起的发烧、瘙痒、荨麻疹、红斑和极少有的支气管痉挛、低血压等过敏反应。同其它铂类化合物引起的过敏反应相类似。
4、耳毒性:无临床症状的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只有1%发展为有症状的耳毒性,包括大多数导致耳鸣的病人。
5、神经毒性:发生率较低的周围神经病,如感觉异常或减少深部腱的反射。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期间,这种症状会持续或者加重。
6、其它:
(1)肝功能正常的病人,用卡铂治疗后,出现轻至中度的肝功能异常。但多数病例会在治疗期间自动恢复正常。
(2)偶见味觉减退、脱发,不伴有感染或过敏反应的发烧、寒战,呼吸、心血管、粘膜、生殖泌尿、皮肤、肌骨骼等部位副反应发生率低于5%。尽管报道过因心血管副反应致死的病人,但死亡是否与化疗有关还不清楚。
(3)溶血-尿毒症综合症极少有报道。
注射用卡铂:
1、常见的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
(2)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
(1)过敏反应(皮疹或瘙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
(2)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
(3)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
(4)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
(5)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和肝功能异常。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铂。
卡铂注射液: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射用卡铂: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无臭。
1、应用本品前后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视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监视。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10、本品只做静脉注射,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11、本品一经稀释,应在8hr以内用完,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12、卡铂可能引起血浆中电解质的下降(如镁、钾、钠、钙等),使用期间注意监测。
13、对一切可能发生的副反应,都要随访检查。
14、有水痘,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
1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用本品的安全性还未确定,已知卡铂对许多实验对象产生胚胎毒性及诱变的可能性。
(2)卡铂是否通过乳汁分泌还不清楚。据研究,许多药物能分泌到乳汁中,卡铂一旦分泌到乳汁,会对乳婴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需要用卡铂治疗的哺乳期妇女,要在停止哺乳和中断治疗之间作出选择。
16、儿童用药:儿童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经试验研究确定。
1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其体能、全身的肌酸酐清除率及肾对卡铂的清除率,慎重调整卡铂的用量,并且随时监控。
18、药物过量:卡铂过量还没有解毒剂。卡铂过量引起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损伤有关的并发症;高剂量的卡铂会导致极少出现的失明。
本品为周期非特异性抗癌药,直接作用于DNA,主要与细胞DNA的链间及链内交联,破坏DNA而抑制肿瘤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