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6g
国药准字H20183373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必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
2、放射治疗患者;
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
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
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1、给药途径:
(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铂铵,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3、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4、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5、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6、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7、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1、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2、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
3、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4、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5、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6、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10、药物过量:尚未见有药物过量的报道,如发生药物过量应对症治疗。
还原型谷胱甘肽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含有巯基(SH)的三肽,主要存在于细胞质中,在多种细胞生化功能中起作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磷酸丙糖脱氢酶的辅酶,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它能激活体内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还原型谷胱甘肽还可通过巯基与体内的自由基结合促进易代谢的低毒化合物的形成因此对部分外源性毒性物质具有减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