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36片
国药准字H22021486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用量。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疗效逐渐加量,一般每日量1~1.5g,最多每日不超过2g。餐中或餐后即刻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1.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
2. 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3. 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 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下列情况应禁用。
1. 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 酗酒者。
5. 严重心、肺病患者。
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二甲双胍。
本品为白色片。
下列情况应禁用。
1. Ⅱ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 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4. 酗酒者。
5. 严重心、肺病患者。
6. 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 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