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按氟罗沙星计)
国药准字H2008349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2-0.4g(2-4片),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3、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爆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18岁以下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罗沙星。
本品为白色片。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使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氟喹诺酮类可透过皿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本品为第三代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抗菌谱广,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莫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