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008068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雷贝拉唑钠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疗程为8周、十二指肠溃疡的疗程为6周。
据报告,在日本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1.严重的不良反应
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
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全血细胞减少(概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不满)、粒细胞缺乏症(概率不明)出现,一旦确诊,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另外,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有溶血性贫血的报告。肝功能障碍:因为有肝功能障碍(0.1~5%不满)、黄疸(概率不明)的情况,所以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
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
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3.其它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注1:如出现此类症状,应终止用药。
注2: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并适当的处置。
注3: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并适当的处置。
注4: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妄想、昏睡、识辨力丧失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嗜睡。
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产物或辅料过敏者。
主要成份:雷贝拉唑钠。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类白色。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导致精神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参照“不良反应”项)]
(3)高龄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与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与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剂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雷贝拉唑为苯并咪唑类化合物,是第二代质子泵抑制剂,通过特异性地抑制胃壁细胞H+-K+ ATP酶系统而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该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可使基础胃酸分泌和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均受抑制。本品对胆碱和组胺H2受体无拮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