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50mg
国药准字H10960095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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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孙淑建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如果患者对丙二醇过敏,严禁使用吡罗昔康凝胶,如果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也不能使用本药治疗。 儿童、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建议使用本药治疗,本药用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避免出现误服误用,如果儿童需要用药时,应在同样的监护下使用,避免发生用药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