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50mg
国药准字H10960095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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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孙淑建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骨科
少数患者在使用吡罗昔康凝胶时,可能会出现皮疹、发炎、皮肤微微发红,一般患者在继续使用时不良症状会消失,如果出现症状加重时,应停止用药。 本药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接触口、鼻等粘膜部位以及眼睛等敏感部位,患者用药后,如果患处出现红肿瘙痒,烧灼感应停止用药,并且用清水洗净患处,严重时应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