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65483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曲尼司特胶囊:
1、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晶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特别是3个月以内)和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哺乳妇女服用时应避免授乳。
9、老年用药:高龄者因生理机能低下,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慎用。
曲尼司特片: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本品不同于其它对症疗药,它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在易发季节前半月服用,能起到预防作用。
3、本品的特性不同于支气管舒张剂以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对已经发作的症状,不能迅速起效。当哮喘大发作时,可联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服药1-4周,其它对症治疗药可逐渐减量,直至撤除而单用。一般2-3个月为一个疗程。
4、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连续服用,可长期控制哮喘的发作。
5、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用。
曲尼司特滴眼液: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用药前应洗净双手。
3、给药时滴眼剂瓶口不可接触眼睛。
4、使用后应及时将瓶盖拧紧,以免药液流出或被污染。
5、对于严重的过敏性结膜炎患者,单用本品达不到足够疗效时,应合并使用其他抗过敏药或改用其它治疗方法。
6、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不可用于孕妇及有妊娠可能的妇女。
8、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及哺乳期婴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