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36粒/盒
国药准字H20060046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慎重给药(对下列病人应慎重给药)
(1)器质性脑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增强本药的作用);
(2)中度或严重呼吸功能衰竭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
(3)心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
(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
(5)老年人(请参照“老年用药”)。
2.重要注意事项
(1)用于神经症病人时,若病人病程长(3年以上),病情严重或其它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无效的难治型焦虑患者,本药可能也难以产生疗效。当1天用药剂量达60mg仍未见明显疗效时,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得随意长期应用。
(2)本药用于伴有严重焦虑症状的病人,难以产生疗效时,应慎重观察症状。
(3)本药可引起嗜睡、眩晕等,故应嘱病人在服用本药过程中因本品会引起困倦、眩晕,请注意不要让服用本品的患者从事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4)因与苯二氮卓类衍生物没有交差依存性,所以当把苯二氮卓类衍生物替换成本品使用时会引起苯二氮卓类衍生物药性的减弱,症状恶化,请注意停用前药时逐渐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