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2021357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磷酸丙吡胺片、磷酸丙吡胺缓释片:
1、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3、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6、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7、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降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8、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11、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
(1)1岁以下一般每日按体重10-30mg/kg。
(2)1-4岁每日10-20mg/kg。
(3)4-12岁每日10-15mg/kg。
(4)12-18岁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剂量仅供参考。
12、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13、药物过量:
口服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治疗原则如下:
(1)发生心脏停搏或传导阻滞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2)心脏呈现异常激动时,治疗目的是减轻或终止心动过速并防止发展成室颤,不宜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对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补钾补镁,临时起搏,如仍不能终止,应采用电除颤。
(3)低血压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应同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等。
(4)其他治疗措施与一般药物中毒及过敏反应处理原则大致相似,首先应停药,对过量者必要时洗胃、服大量高渗液减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磷酸丙吡胺注射液:
1、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2、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3、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4、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5、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6、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降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7、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8、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10、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
11、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12、药物过量:
静注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治疗原则如下:
(1)发生心脏停搏或传导阻滞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2)心脏呈现异常激动时,治疗目的是减轻或终止心动过速并防止发展成室颤,不宜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对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补钾补镁,临时起搏,如仍不能终止,应采用电除颤。
(3)低血压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应同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等。
(4)其他治疗措施与一般药物中毒及过敏反应处理原则大致相似,首先应停药,对过量者必要时洗胃、服大量高渗液减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