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4544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运动员慎用。
2、下列情况慎用:无尿,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素乱可诱发肝昏迷,低钠血症,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中毒,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3、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
4、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
5、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停药。
6、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
7、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
8、对诊断的干扰:
(1)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2)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
10、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11、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