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1g*20g
国药准字H19980172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盐酸萘替芬软膏的禁忌尚不明确。 服用本品期间要忌食油腻、辛辣,以及腥发食物,还要忌烟、忌酒。对该药中的成分过敏的患者要禁止使用,过敏体质要慎用,如果患者皮损处有溃烂,或者渗液不宜使用。本品仅供皮肤涂敷所用,不能用于眼内,还要避免与口、鼻等其他粘膜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