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0917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下列患者慎用:
(1)有出血可能的患者。消化道溃疡,内脏肿瘤、消化道憩室炎、大肠炎、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有脑出血既往史的患者,血小板减少的患者,重症高血压病和严重糖尿病患者。
(2)正在使用抗凝剂、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的抑制剂,溶栓剂或有降低血纤维蛋白原作用的酶抑制剂的患者。
(3)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
2、重要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出凝血功能的监测、CT检查及充分临床观察,有出血时,应立即终止给药。
(2)在必须与抗凝剂、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溶栓剂等合用时,需十分谨慎,注意减少剂量,并进行严密的临床监测(出血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