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0917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出血性脑梗塞:有时会出现出血性脑梗塞的症状,所以要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终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2、脑出血、消化道出血:可能有脑出血,消化道出血出现,所以要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终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3、休克、过敏性休克:可能有休克、过敏性休克(草麻疹、血压降低、呼吸困难等)出现,所以要进行密切观察,一且发现异常情况应终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4、其他不良反应:
(1)0.1%-5%以下:
①血液系统(注1):凝血时间延长、出血、血尿、贫血(红细胞,血红蛋白、血细胞压积的减少)、白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②过敏反应(注2):皮疹(红斑性皮疹等)。
③血管系统:血管痛。
④肝脏:肝功能障碍(AST(GOT)、ALT(GPT)、AI-P、LDP和总胆红素升高、γ-GTP升高)。
⑤肾脏:BUN、肌酐升高。
⑥消化系统: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
⑦其他:头痛。
(2)0.1%以下:
①过敏反应(注2):瘙痒、荨麻疹。
②其他:四肢疼痛、四肢麻木、运动性眩晕、心律不齐、心悸、热感、潮红、恶寒、发热、出汗、胸痛、过度换气综合征、呼吸困难、血压升高、血压降低、浮肿、肿胀、疲倦感、血清总蛋白减少。
注1:发现以上症状时,应减少药量或停止用药。
注2:发现以上症状时,应停止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