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0.5ml(5人次用剂量),含卡介菌0.25mg。每1mg卡介菌含活菌数应不低于1.0×106CFU
国药准字S200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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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2、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射,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
3、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
4、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5、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6、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半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7、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8、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9、严禁冻结。
10、使用时应注意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