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10g:10mg)
国药准字J20140148
(1)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高钾血症、心室肥大、有神经性毒性表现者,如震颤、头痛、共 济失调、精神状态改变等慎用。(2)对老年患者用药的临床数据较少,但均提示应与其它成人剂量相同。(3)肝肾移植的维持治疗阶段,必须持续使用本品来维持移植物功能。推荐需根据患者个体差 异来定。在维持治疗期间有本品用量逐渐减少的趋势。剂量调整主要根据对排斥反应的临床治 疗效果和患者的耐受性判断。(4)妊娠时禁用本品,动物实验(小鼠及兔子)表明,本品具有致畸作用,并且某些剂量还显 示出对母体具有毒性。临床前及临床数据表明,该药能透过胎盘。因此在应用本品前应排除妊 娠的可能性。本品能干扰口服避孕药的代谢,应改用其它方式避孕。临床前兔身上的试验表明 ,本品分泌进乳汁。(5)哺乳期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因不能排除对新生儿的有害影响,妇女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不 应哺乳。(6)本品用量应根据临床诊断辅以全血药物浓度相应调整,其全血药物浓度在20ng/ml均能取 得较好效果。由于其半衰期长,调整剂量需要几天时间才能真正反映其血液中药物浓度的变化 。剂量和血药浓度的调节必须是在负责管理患者的移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