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10g:10mg)
国药准字J20140148
1、在分别有12例和216例健康志愿者参加的临床研究中,未发现药物具有光毒性和光致敏性。(光毒性是指强烈的阳光中的紫外线本身就能够造成严重的日光 性皮炎,甚至皮肤癌。许多药物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但在阳光中的紫外线的作用下,渗入人体皮肤蛋白质中的这些药物便会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引发皮肤过敏症。 强烈的阳光可使药物活化,直接破坏或杀死皮肤细胞,使暴露在光线下的皮肤在日晒后的几分钟或几小时内产生轻度的光毒性反应,其症状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 炎。而且引发皮肤癌的风险也比常人更大。)在对198例健康志愿者进行的接触致敏研究中,有一例出现接触致敏的迹象。在三项随机赋形剂对照研究和两项长期 安全性研究中,分别有655例和571例患者接受了本品治疗。下表列举了三项设计相同、为期12周研究中、赋形剂组、 0.03%和0.1%浓度的本品治疗组校正后不良事件发生率,以及两项长达一年的安全性研究中未经校正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不考虑这些不良事件是否与研究药 物有关。可能与使用本品有关。儿童12周研究中共发生4例水痘 ;成人12周研究中有1例出现唇部带状疱疹 ;儿童开放性研究中发生7例水痘和1例带状疱疹 ; 成人开放性研究中发生2例带状疱疹。通常为疣。在各种临床试验中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其它不良事件包括秃发、ALT或AST升高、过敏样反应、心绞痛、 血管神经性水肿、厌食、焦虑、心律失常、关节痛、关节炎、胆红素血症、乳房疼痛、蜂窝组织炎、脑血管意外、唇炎、寒颤、便秘、肌酐升高、脱水、抑郁、头 晕、呼吸困难、耳痛、皮肤瘀斑、水肿、鼻出血、未治疗部位病情加重、眼部不适、眼痛、疖肿、胃炎、疝气、高血糖症、高血压、低血糖症、缺氧、喉炎、白细胞 增多症、白细胞减少、肝功能试验异常、肺部疾病、全身不适、偏头痛、颈部疼痛、神经炎、心悸、感觉异常、外周血管异常、光敏反应、处理过程的并发症、皮肤 脱色、出汗、味觉异常、牙齿疾病、意外妊娠、阴道念珠菌病、血管扩张和眩晕。2、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