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ml:0.15g
H20181049
1、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并纠正低血钾);应当对QT间期进行监测,如果出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不得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给予心室起博,可静脉给予镁剂)。
2、由于存在血流动力学风险(重度低血压、循环衰竭),通常不推荐静脉注射;任何时候需尽可能采用静脉滴注。
3、静脉注射仅用于体外电除颤无效的室颤相关心脏停搏的心肺复苏等紧急情况下,且应在持续监护(心电图,血压)下使用,推荐在重症监护室中应用。
4、剂量约为5mg/公斤体重。除体外电除颤无效的室颤相关心脏停搏的心肺复苏外,胺碘酮的注射时间应至少超过3分钟。首次注射后的15分钟内不可重复进行静脉注射,即使随后剂量仅为1安瓿(可能造成不可逆衰竭)。
5、同一注射器中不要混入其他制剂。不可在同一注射容器中加入其他药品。如胺碘酮需持续给药,应通过静脉输注方式(见【用法用量】)。
6、为避免注射部位的反应,胺碘酮应尽可能通过中心静脉途径给药。
7、应监测低血压、重度呼吸衰竭、失代偿或重度心力衰竭的发生。
8、麻醉(见【药物相互作用】):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师患者正在使用胺碘酮进行治疗。
9、胺碘酮相关注意事项:
(1)心脏不良反应(见【不良反应】):
已有报道出现新发心律失常或加重已治疗的心律失常,且有时致命。药物无效可能表现为加重的心脏病情,与致心律失常作用之间的区分很重要,但又非常困难。胺碘酮致心律失常作用的报道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更为罕见,且通常发生在药物相互作用和/或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2)肺部不良反应(见【不良反应】):
呼吸困难或干咳的发生可能与肺部毒性相关,如间质性肺炎。静脉给予胺碘酮时,有非常罕见的间质性肺炎病例的报道。对于进行性呼吸困难无论单独或伴随一般情况恶化(疲劳、体重减轻、发烧)的患者,当诊断可疑时,应进行胸部X-线检查。由于间质性肺炎一般在停用胺碘酮的早期是可逆的(临床症状通常在3至4周内缓解,随后放射学及肺部功能在几个月内缓慢改善),因此对于胺碘酮治疗应进行再评价,且应考虑激素治疗。有极个别病例在手术后立即出现严重呼吸并发症(成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且有时致命。可能与高浓度氧的相互作用相关(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3)肝脏不良反应(见【不良反应】):
建议在治疗开始时密切监测肝功能(转氨酶),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开始静脉给予胺碘酮的第一个24小时内可能出现急性肝损害(包括重度肝细胞损伤或肝衰竭,有时为致死性)及慢性肝损害。因此,当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时,应减少胺碘酮的剂量或停止给药。
(4)药物相互作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不建议胺碘酮与下列药物合用:β阻滞剂,减缓心率的钙通道阻滞剂(维拉帕米,地尔硫卓),可能导致低钾血症的刺激性通便剂。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动物研究未提供证据表明本品有致畸作用,可预计对人体无致畸作用。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对人体有致畸作用的药物都曾被证明在严格进行的两种动物研究中有致畸作用。鉴于胺碘酮对胎儿甲状腺的影响,在怀孕期间禁止使用,除非确定其利大于弊。
(2)哺乳:胺碘酮及其代谢产物,还有碘,在母乳中的浓度高于在血液中的浓度,因为有导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危险,故本品禁用于哺乳母亲。
11、儿童用药:盐酸胺碘酮在儿童患者中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荐儿童用药。注射用胺碘酮含有苯甲醇,有新生儿(出生不满一个月的婴儿)在静脉给药后喘息综合征致命的报道,症状包括呼吸急喘,低血压,心律不齐和心血管衰竭。
12、老年用药:本品可使老年病人心率明显减慢。应在心电监护下使用。
13、药物过量:
(1)目前尚无胺碘酮静脉给药过量的文献资料。
(2)口服胺碘酮过量的文献资料甚少。有心动过缓,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尖端扭转性室速和肝脏损伤的病例报道。治疗应根据具体症状而定。基于胺碘酮的药代动力学特性,需对病人进行长期监测,尤其是心脏功能监测。
(3)胺碘酮及其代谢物不能被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