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0mg
H20140587
1. 肢端肥大的患者使用兰瑞肽仍需对垂体瘤体积进行监视。
2. 类癌综合症,在排除阻塞性肠道肿瘤前,不应当用兰瑞肽。
3. 长期治疗时,建议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6个月应进行胆囊超声波检查。(参见不良反应)
4.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以调整剂量。
5. 糖尿病患者,必须严格监测血糖水平。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最初的胰岛素剂量应降低25%,然后调整至与血糖水平相适应。对于这些患者从治疗一开始就应控制好血糖水平。非糖尿病患者,治疗期间某些患者可能出现暂时的血糖升高,这种情况不必使用胰岛素。
6. 持续明显出现脂肪泻者,应用胰腺提取物补充治疗。
7. 在大鼠生育能力试验中,发现有雄性大鼠睾丸异常以及生育能力、受孕和后代发育中度异常现象。这些结果均与该药过高的生理药理活性有关。使用该药治疗的患者应该被告知有产生生育能力异常的可能性,并建议在用药期间至停药后3个月内恰当地使用避孕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