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174046
辅仁药业集团熙德隆肿瘤药品有限公司
1、骨髓抑制、严重贫血、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慎用。
2、患者应避免接受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服用本品可使患者的血尿素氮、血尿酸及肌酐浓度暂时性增高。
4、服用本品时应适量增加液体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出。
5、治疗前后及治疗期要严密定期随访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浓度,若出现显着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予相应处理。
6、与放疗合用时,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给药,并严密观察血象,若出现严重的放疗不良反应,也应考虑减少或暂停服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