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瓶
国药准字S10960046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有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过有效期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接种本品与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其他减毒活疫苗与接种本疫苗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8、本品为减毒活疫苗,一般不推荐在该病流行期使用。
9、育龄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避孕3个月。
10、严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