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53021633
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遵医嘱慎用。
8、药物过量:严格掌握用量。每次用量不得超过一支(0.4mg);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用支持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