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2306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马来酸氟伏沙明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有报告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5、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健康志愿者,每天服用本品3片,对驾驶或机器操作没有影响。但有报告表明,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驾驶与操作机器者应注意。
7、使用该产品有产生闭角型青光眼的潜在风险。如出现此情况,应及时就医。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因为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所以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10、老年用药: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11、药物过量:最常见的是胃肠症状(恶心、呕吐、腹泻),精神不振,眩晕。其它如心脏症状(心动过速、心动过缓、低血压)、肝功异常、惊厥及昏迷等也有报道。迄今为止,报告过量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已超过300例。最高剂量为10000mg,该患者经对症治疗完全康复。偶有患者因有意服用过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并合用其它药物而致较严重的合并症。因单独过量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导致死亡者2例。尚无本品的特异性拮抗剂。如服用过量,应尽快排空胃内容物并对症治疗。建议反复使用医用活性碳。利尿和透析未见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