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74061
天津中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高度敏感的病人,可能对本品也异常敏感。
2、对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动物实验未见有致畸。给妊娠鼠有导致新生仔鼠存活率降低,而且存活者潜在形成白内障的报道。孕妇应用时必须权衡利弊。
3、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定,但在乳母应用未发生问题。
4、本品在小儿应用未有充分研究。
5、本品在老年人应用未有充分研究,但未见报告发生问题。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嗜铬细胞瘤患者不宜使用。
(2)闭塞性血管病(或有既往史者),包括动脉栓塞、动脉粥样硬化、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冻伤(如冻疮)、糖尿病性动脉内膜炎、雷诺氏病等慎用。
(3)对肢端循环不良的病人,须严密监测,注意坏死及坏疽的可能性。
(4)频繁的室性心律失常时应用本品也须谨慎。
7、在滴注本品时须进行血压、心排血量、心电图及尿量的监测。
8、给药说明:
(1)应用多巴胺治疗前必须先纠正低血容量。
(2)在滴注前必须稀释,稀释液的浓度取决于剂量及个体需要的液量,若不需要扩容,可用0.8㎎/ml溶液,如有液体潴留,可用1.6-3.2㎎/ml溶液。中、小剂量对周围血管阻力无作用,用于处理低心排血量引起的低血压;较大剂量则用于提高周围血管阻力以纠正低血压。(3)选用粗大的静脉作静注或静滴,以防药液外溢,及产生组织坏死;如确已发生液体外溢,可用5-10㎎酚妥拉明稀释溶液在注射部位作浸润。
(4)静滴时应控制每分钟滴速,滴注的速度和时间需根据血压、心率、尿量、外周血管灌流情况、异位搏动出现与否等而定,可能时应做心排血量测定。
(5)休克纠正时即减慢滴速。
(6)遇有血管过度收缩引起舒张压不成比例升高和脉压减小、尿量减少、心率增快或出现心律失常,滴速必须减慢或暂停滴注。
(7)如在滴注多巴胺时血压继续下降或经调整剂量仍持续低血压,应停用多巴胺,改用更强的血管收缩药。
(8)突然停药可产生严重低血压,故停用时应逐渐递减。
9、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尚不明确。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