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6.0g
国药准字H10980016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可耐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可耐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可耐不能采用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4.为减低可耐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5.可耐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可耐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6.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