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0010632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1、对伴有左束支传导阻滞或窦性心动过缓(心率低于50次/分)的患者及已有严重肝肾疾患者,使用本药应小心。
2、不推荐用于近期心肌梗塞(发病3个月以内)的患者。
3、肺部浸润:在国外,曾有服用盐酸苄普地尔者发生非感染性、非心源性肺间质浸润(伴或不伴嗜酸性细胞增多)及肺纤维化的个案报告。这些病例在开始服用盐酸苄普地尔数周后出现呼吸困难或咳嗽,X线胸片可见肺部浸润。虽然肺部浸润与盐酸苄普地尔的关系尚难定论,但盐酸苄普地尔治疗期间出现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难和咳嗽者,均应仔细加以检查。如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应停用盐酸苄普地尔。
4、由于低血钾与室性心律失常有关,在开始给予盐酸苄普地尔治疗前应纠正缺钾,并在盐酸苄普地尔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钾水平,保持正常的血钾浓度。
5、应告诫服药者治疗期间需保证足量钾摄入或服用潴钾利尿剂,需常规检查心电图和定期监测血钾。告诉病人将全身情况的任何变化告诉医师。
6、由于本品在体内代谢具非线性特性,因此用药时应注意监测血中药物浓度。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盐酸苄普地尔在孕妇中使用的临床对照研究。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仅在可能得到的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使用本药。盐酸苄普地尔可于人乳中排出,其在乳液中的浓度估计可达血清浓度的三分之一。由于本药对哺乳的婴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危险,因此应根据本药对乳母的重要性来考虑停止哺乳还是停止服药。
8、儿童用药:尚无研究确立盐酸苄普地尔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
9、老年用药:起始剂量与年轻患者相同。但是,在出现疗效后,需加强监护。如服药时感到恶心,可于进餐时或睡前服药。肝、肾功能损害者使用时需酌情减量。
10、药物过量:一旦发生服用过量的情况,建议密切心脏监护至少48小时,采取洗胃及其它适当的支持措施。β肾上腺素能刺激或胃肠道外给予含钙溶液可增加跨膜钙离子内流;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低血压反应或高度房室阻滞时可给予血管加压药或人工心脏起博;对室性心动过速应予复律,如持续存在,可予超速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