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31239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用药:休克、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液学检查异常(包括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
2、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
(1)皮肤:皮疹、瘙痒等。
(2)精神神经:失眠、头痛、困倦、身体僵硬、四肢麻木、知觉减退、四肢发颤等。
(3)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口干、便秘、腹泻、腹痛、腹胀等,偶有口腔炎。
(4)泌尿系统:尿闭、尿失禁、尿不尽感等。
(5)全身症状: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全身倦怠,偶有头晕、肌紧张减退等。
(6)其它:颜面热感、出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