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1011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1、用法:将本品0.3g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3、给药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日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14天。
(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①肾清除率44.7ml/min,一次0.3g,一日二次。②肾清除率13.6ml/min,一次0.3g,一日一次。③透析患者,一次0.3g,三日一次。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1、用法:将本品0.3g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用法: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6)痉挛。
(7)休克、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
(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
(11)跟腱炎、肌腱断裂。
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
(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
(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
(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
(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
(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1)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2)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类白色至微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3)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
(4)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3、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位。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7、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性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神智、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10、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急性过量,应严密观察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本品属喹诺酮类抗菌药,其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DNA旋转酶和DNA拓扑异构酶IV活性,阻碍DNA合成而导致细菌死亡;对人拓扑异构酶Ⅱ的抑制作用弱。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G+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肠球菌,对G-菌如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杆菌、醋酸钙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某些厌氧菌如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核粒梭形杆菌、痤疮丙酸杆菌、卟啉单胞菌、部分消化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及普雷沃氏菌也有良好的抗菌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