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C16H15FN2O4计)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09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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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性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神智、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7、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监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11、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急性过量,应严密观察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